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1-53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 100%控制的下属公司Firion Investments,S.L.U.以现金方式向 Global Moledo,S.L.U.(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出售其所持 Urbaser,S.A.U.(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5 日、2021
年 6 月 18 日及 2021 年 7 月 1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1 年 6 月 7 日、2021 年 6 月 19 日及 2021 年 7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事项已全部实施完毕,现将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所作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告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与《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序号 承诺方 承诺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1、 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
关于所提 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
上市公 供信息真 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
1 司 实、准确、 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
完整的承 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
诺函 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序号 承诺方 承诺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4、 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
5、 本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文件、资料、说明及确认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
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
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本 次 交 易 的 标 的 资 产 为 中 国 天 楹 间 接 持 有 的
Urbaser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截至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中国天楹合法持有江苏德展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德展”)100%股权、江苏德展合法持有 Ying Zhan
Investment (HK) Limited(香港楹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楹展”)100%股权、香港楹展合法持有 Firion
Investments, S.L.U.(以下简称“Firion”)100%股权、Firion
合法持有 Urbaser100%股权。Firion 拥有与交易对方就本次
上市公 关于标的 交易签署各项协议和履行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
2 司 资产权属 格。
的承诺函 2、 Urbaser 系根据西班牙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
有限公司,Firion 持有 Urbaser100%股份,该等股份已合法
有效发行、权属明确,概无有关上述股份的任何争议;不存
在任何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对 Urbaser 股份施加任何冻结、
扣押或拍卖的情况;不存在针对 Urbaser 提出的待决破产诉
讼或破产清算申请;标的股权的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3、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实,本公司
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对由此给受损方造成
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 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关于最近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
三年未受 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涉嫌违法
过行政处 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或者被其
罚、刑事 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3 上市公 处罚以及 2、 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司 未涉及重 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未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大民事诉 施、纪律处分或者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
讼或者仲 监管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裁情况的 3、 本公司最近三年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承诺函 或者仲裁的情形。
4、 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上市公 关于不存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4 司及其 在不得参 监管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法律、
董事、监 与任何上 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事和高 市公司重 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不存在依据《暂行规定》
序号 承诺方 承诺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级管理 大资产重 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情形作出如
人员 组情形的 下承诺,并各自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函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实际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
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
2、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实际控制的机构在过去 36 个月
内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
者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关于不存
5 上市公 在内幕交 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内幕信息进
司 易的承诺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函
1、 本人承诺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本人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
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
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
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
上市公 关于所提 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
司董事、 供信息真 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
6 监事和 实、准确、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级管 完整的承 3、 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理人员 诺函 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 如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暂
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5、 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文件、资料、说明及确认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
市公司、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
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 本人声明不存在以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