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0-61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远程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与会监事一致推举刘兰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已由本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文件的要求,同意选举刘兰英女士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刘兰英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预案如下:
一、薪酬标准
1、董事长薪酬为人民币 20 万元/年(税前);
2、对于除董事长外的其他非独立董事,若其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该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其履行职责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若其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该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或者其他职务相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董事薪酬;
3、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若其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该监事按照其职务相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2 万元/
年(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按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上述所有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17日
附件:刘兰英女士简历
刘兰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6 月生,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2011 年 5 月至 2012 年 12 月江苏天楹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中共江苏天楹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
记,2014 年 6 月至今任中共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2016 年 10
月至今,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兰英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 8000 股股份,持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3.01 %的份额(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14,651,257 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