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
字[2007]500 号)的规定,现将本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 2017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7]294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7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12,963,681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人 民 币 6.6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745,560,294.60 元,公司委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收到缴纳的
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 733,560,294.60 元(已扣除承销机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12,000,000.00 元),其中为发行股份应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
民币 1,544,269.94 元, 实际筹集资金为人民币 732,016,024.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出
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58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9年12月31
存放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款方式
日的存款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 8110501013700918668 733,560,294.60 681,688.90 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
32050164713600000755 6,719.87 活期存款
支行(天楹成套设备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太仓支行
699943147 165,628.40 活期存款
(天楹成套设备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
32050164713600000754 2.95 活期存款
支行(延吉天楹)
合 计 733,560,294.60 854,040.12
(二) 2019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节能华禹(镇江)绿色产业并购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52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5,040,932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4,764,074.36 元,公
司委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
民币 374, 764,074.36 元(已扣除承销机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70,000,000.00 元),
扣除公司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66,720,351.02 元, 实际筹集资金为人民币 308,043,723.3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出具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66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9年12月31
存放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款方式
日的存款余额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 0607250000000749 374, 764,074.36 10,724,341.21 活期存款
合 计 374, 764,074.36 10,724,341.21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 2017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1、 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全资项目子公司延吉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吉
天楹”)与国金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全资项目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楹成套设备公司”)和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33,560,294.60
减:其他中介费及发行费 980,000.00
加:自有资金存入账户启用费 300.00
加: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1,439,467.86
减:募集资金置换 541,253,300.00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191,912,722.34
合 计 854,040.12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1。
(二) 2019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1、 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金证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74,764,074.36
减:其他中介费及发行费
加: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59,254.55
减:支付中介机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