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一致药业、一致B 公告编号:2010-01
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南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经营业务
及对应资产和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由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南宁有限公司收购南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药品
经营业务,以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结
果(评估基准日为2009 年8 月31 日)为依据,收购价格为人民币
7,147.79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业务收购涉及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
●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2010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南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经营业务及对应资产
和负债的议案》。二、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南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宁医药”)
地址:南宁市解放路75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丽铭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生物制品、生化药品、抗生素、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
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器械、玻璃仪器、滋补保健品、
进出口贸易。
(二)受让方——国药控股南宁有限公司(下称“国控南宁“)
地址: 南宁市中尧路7号
法定代表人:林兆雄
注册资本:2900万人民币
国药控股南宁有限公司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南宁医药药品经营业务及对应资产和负债情
况
南宁医药的前身为南宁市医药总公司,是广西区域主要的医药商
业经营企业,2002 年在广西首家获得GSP 认证,南宁医药业务覆盖
南宁市34 家医药,在190 家市外医院的覆盖率约为46%。南宁医药
在2009 年南宁市县级以上限价竞价入围品种为16379 个品规,自行
采购目录入围品种4348 个品规,新农合基本用药入围品种2680 个品规。
本次交易标的南宁医药药品经营业务及对应资产和负债的具体
情况如下:
(1)药品经营业务:上游供应商、品种及采购渠道,下游销售
客户、品种、销售网点及销售渠道,现存合同。
(2)资产与负债:资产和负债需与药品经营业务相关,其中资
产包括无形资产、存货、应收账款、预付款、其他应收款,负债包括
应付账款、预收款、其他应付款。
根据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09]第135 号),交易标的中与药品经
营业务对应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如下: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09 年8 月31 日
产权持有人:南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2,004.75 12,146.25 141.50 1.18
2 无形资产 102.80 102.80 0.00
3 资产总计 12,004.75 12,249.05 244.30 2.04
4 流动负债 5,101.26 5,101.26 0.00 0.00
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6,903.49 7,147.79 244.30 3.54
四、交易价格
(一)定价依据及收购价格
根据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09]第135 号),截止2009 年8 月31
日(评估基准日),南宁医药拟转让的医药业务所对应的资产评估值
为12,249.05 万元,负债评估值为5,101.26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7,147.79 万元。以该资产评估为依据,本次收购价格确定为7,147.79
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以实际交付和接收的资产及负债为准。
(二)价款支付方式:
公司将在协议签订之日后分五期支付转让款,全部转让款将于
转让完成日后半年内支付完毕。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收购南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经营业务是支持公司分销
业务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把公司打造成为“中国南区药品分销第
一品牌”的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主营业务规模,提高整体盈
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收购南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经营业务后,公司应加大
资源上的配置,关注医改政策对分销行业的影响,通过一体化运营加
快医药分销业务的发展。
六、收购原因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国控南宁收购南宁医药药品经营业务,将有力促进国控南宁的发
展,快速提升公司在广西区域的市场占有率,有力巩固公司在广西区
域的优势地位。同时,可以在区域内形成示范和辐射效应,集聚上下
游客户资源,提高品牌影响力和控制力。
七、备查文件目录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