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20号”文注册。发行人本期发行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根据《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T-1
日)14:00-18:00 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因簿记建档当日市场变化较为剧烈,经簿记管理人、发行人及投资人协商一致,现将簿记建档结束时间由 18:00 延长至 19:00。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延长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延长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之盖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延长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延长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