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6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19-051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 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方案》。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回购部分
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报告书 2019-029》。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于
2019 年 6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公告 2019-031》。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8 日、2019 年 4 月 24 日、2019 年 4 月 30 日及 2019 年 6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4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6.29 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1 港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4,698,010.62 港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
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6 月 5 日)前五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852,870 股的 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3.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