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将于近期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和其他投资者在作出认购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本公司1997年5月15日召开的1996年度股东大会所通过的1997 年度配股方案,已于1997年8月8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7]72号”文批准。
二、配股方案概要: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配股价格:6-9元人民币/股
配股发行股份总量:2770.2万股
股东配股比例:以1996年末总股本1385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配售2股。共计配售2770.2万股。其中向发起人法人股配售1447.2万股,向境内社会公众股东配售675万股,向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配售648万股。发起人法人股东承诺,将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法人股的配股 。
2.本次配股的认购方式:拥有配股权的股东根据所持有的股份按比例认购。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