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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宝A: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深深宝华发茶业有限公司拟再签署茶叶采购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2-09-27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2-49



         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深深宝华发茶业有限公司
           拟再签署茶叶采购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2年9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议同意下属控股公司浙江深
深宝华发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宝华发”)向浙江华发茶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发”)采购茶叶对外销售,预计截至2012年12
月31日采购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鉴于深宝华发近期接获客户订单,为
满足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深宝华发再与浙江华发签署茶叶采购合同,
增加采购金额预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不超过4,000万元。预计2012年
度,深宝华发向浙江华发采购茶叶累计合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浙江华发。浙江华发为深宝华发股东,持
有深宝华发48.28%股权。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标的为茶叶。
    4、本次关联交易经2012年9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在本次表决中,公司9名董事全体一致同意通过(不涉及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独立董事杜文君女士、邓梅希女士、徐壮城先
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5、该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华发基本情况

                                    1
    浙江华发注册资本:9,322 万元,注册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华
发南路88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加工茶叶(有效期限至
2012年12月24日);一般经营项目:凭许可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
食品(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
目);法定代表人:尹晓民。
    2011年度,浙江华发实现营业收入为33,080.83万元,净利润为
573.06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4,434.76万元。
    2、关联关系的说明
    浙江华发持有深宝华发48.28%股权,深宝华发与其发生交易可能会
对深宝华发造成利益影响,为规避深宝华发与浙江华发利益关系,本公
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浙江华发加工生产的出口茶叶,预计截至2012年12
月31日深宝华发向浙江华发采购的茶叶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进行成本测算,即由浙江华发提
供产品的原料采购单价、生产成本、市场销售单价进行成本分析后设定
建议价格,原则上价格不得高于前一年市场平均价格的5%,依据公平、
公正的原则,确定的最终交易价格。
    五、拟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深宝华发拟再向浙江华发采购茶叶,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采购的
茶叶总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采购的数量和金额以双方最终实际结算的
数字为准。
    2、采购款项支付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即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
深宝华发向浙江华发支付合同采购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发货后自运单
日起3个工作日内再付30%货款,剩余40%货款待深宝华发结汇收款后3个
                               2
工作日内支付。
    3、本次交易经双方履行各自的审批程序后签字盖章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浙江华发具备较强的茶叶生产加工能力和稳定的质量控制体系,
深宝华发向其购买茶叶,可以获得集中且稳定的产品供应,而且供货及
时、质量保证,有利于成本控制,有利于促进公司茶叶出口业务的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深宝华发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定价原则为
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浙江华发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为 0。
深宝华发与浙江华发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为 3,977.81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本次关联交
易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独立董事
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深宝华发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
茶叶出口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所采取的审议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保荐机构意见结论
    深深宝控股子公司深宝华发向浙江华发采购茶叶事项为生产经营所
需,有关交易价格的确定及主要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深深宝的利益,没
有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该等事项已经深深宝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
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
                                 3
机构出具了专项意见,对深深宝控股子公司深宝华发向浙江华发采购茶
叶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关于深深宝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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