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ST神城、*ST神城 B 公告编 号:2019-151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A 股股票*ST 神城(证
券代码:000018)、B 股股票*ST 神城 B(证券代码:200018)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10 月 28 日、10 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均
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 A、B 股股票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陈略先生书面征询核实,确认如下:
1、自 2018 年上半年至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存在大量逾期未偿
还债务且多数已涉及诉讼、可供经营活动支付的货币资金短缺,公司陷入债务危机和经营困境。
2、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申请人西安碧辉路桥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碧辉路桥”)提交的《重整申请书》,碧辉路桥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目前重整工作正有序推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法院正在审查债权人碧辉路桥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已召开听证会,听证会后法院已致函深圳市人民政府。按最高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三条的要求,上市公司需要补齐破产重整必备的文件材料。公司将持续关注重整工作进展并积极配合准备相关材料。
3、为便于推进公司司法重整工作,提高公司重整成功率,化解公司面临的
债务危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略先生于 2019 年 5 月与重庆市南部新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部新城集团”)签署了《合作意向书》。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略先生《重庆市南部新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初步尽调结论的回复函》,南部新城经慎重决策,拟不作为重组方(或称“重整投资人”)参与神州长城重整程序,停止履
行已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中相关合作方案。2019 年 9 月 19 日,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陈略先生与河南豫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发集团”或“甲方”)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同意由豫发集团作为重组方参与并推动神州长城的重整程序,重整完成后,豫发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公告编号:2019-116)。
4、尽管公司遇到较大的债务危机,但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在积极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各独立经营板块工作有序开展。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7、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
报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 4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涉及需披露的,公司还将及时进行更正、补充披露。公司
预计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并披露,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
所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0)。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变更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略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83,454,5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36%,其中 583,454,462 股已经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占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为 99.9998%。控股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已被冻结和轮候冻结,可能存在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动风险。
3、公司司法重整事宜及合作事项能否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目前债权人碧辉路桥向法院提交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若因重整方案未获通过或批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豫发集团无法按《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继续推进,该协议自动解除。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4、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
5、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公司股价已连续 19 个交易日(2019 年 9 月 26 日-29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
股票面值(即 1 元),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 A 股、B 股每日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若
公司股票最终被终止上市交易,则公司存在难以实施司法重整的风险,豫发集团通过乔戈里基金在二级市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存在风险。
6、公司存在大量逾期未偿还债务且多数已涉及诉讼,公司陷入债务危机,可供经营活动支付的货币资金短缺,正常业务发展受阻。
五、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