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0-6 号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 3 月 4 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下称“深投控”)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控股股东深投控与中国东方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资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向东方资产协议转让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7%。本次交易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人民
币 9.72 元。2020 年 1 月 2 日,公司收到深投控转函《深圳市国
资委关于同意投控公司向中国东方非公开协议转让深物业股份用于支付收购外贸集团 70.09%股权部分对价款的批复》。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 年12 月16 日和2020 年1 月 2 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 性公告》(编号:2019-52 号)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 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1 号)。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于 2020 年 3 月 4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
3 月 5 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4 日。根据《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
让完成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投资控股
380,382,223 63.82% 345,412,223 57.96%
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
0 0% 34,970,000 5.87%
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2020 年 1 月 16 日,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韩一华将股改垫付股份 3,326
股偿还并过户至深投控名下,本次偿还股改垫付股份后,深投控持股数量由
380,378,897 股增至 380,382,223 股。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深投控持有公司 345,412,223 股股份,持股比例由 63.82%下降至 57.9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资产持有公司 34,97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87%,成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第二大股东。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