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深物业A、深物业B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深物业A、深物业B
股票代码: 000011、200011
收购人名称: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18楼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18楼
收购方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
收购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1、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修订)》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3、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收购系由国有股东新设合并所引发之国有股东股份过户,上述股份过户行为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收购已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5、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收购人声明..........................................................1
第一节 释 义......................................................3
第二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4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0
第四节 收购方式...................................................13
第五节 收购资金来源...............................................14
第六节 后续计划...................................................15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17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3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24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25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3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38
附表:收购报告书...................................................40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收购人、本公司、公司、指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投控
深物业、被收购公司、 指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深圳市国资委 指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建设控股 指 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
投管公司 指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商贸投资 指 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
深投文化 指 深圳市深投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前身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投资
有限公司
深新公司 指 深圳市深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深圳城建 指 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深深房 指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天地、深天地A 指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 指 因公司新设合并,上市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建设控股和原第二
大股东投管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将过户至深投控名下
本报告书、收购报告书 指 就本次收购而编写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6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
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修订)》
财务顾问、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年10月13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 王勇健
注册资本 2,314,9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 914403007675664218
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期限 自2004年10月13日起至2054年10月13日止
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在合
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经营范围 领域投资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
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
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18楼
股东名称 深圳市国资委
二、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市国资委持有深投控100%的股权,为深投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收购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概况
(一)收购人的主要业务
深投控主营业务为国有股权投资与管理、政府配置土地开发与经营,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与服务。
(二)收购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收购人最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7年末/度 2016年末/度 2015年末/度
总资产 47,921,238.49 40,024,762.31 43,553,237.88
总负债 25,931,297.23 22,553,333.75 26,869,980.36
净资产 21,989,941.26 17,471,428.56 16,683,257.52
资产负债率 54.11% 56.35% 61.69%
营业收入 3,698,854.93 3,241,316.57 2,776,146.85
净利润 1,498,060.76 1,137,563.50 1,845,792.20
净资产收益率 6.81% 6.51% 11.06%
注: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2016年1月27日,本公司收到【2015】9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深投控及直接责任人超比例减持深天地A(000023)未披露及限制转让期的减持行为予以警告,责令深投控改正,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对超比例减持情况进行报告和公告,并就超比例减持行为公开致歉,并分别处以570万元及40万元罚款。”本公司已于2016年2月4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深港支行缴纳上述罚款,并履行完毕上述公告及致歉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行政处罚外,本公司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本公司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投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境外其他 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