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09—97 号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9 年12 月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 年12 月
22 日上午9:30 在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 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陈玉刚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
8 人。独立董事董志光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查振祥对本次
会议议题均投赞成票。
公司监事、王航军副总经理、刘胤华副总经理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参与竞买扬州土地的议案;
本公司2009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投资权限授权的议案”,详见本公司2009
年9 月1 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鉴于本公司土地储备相对短缺的状况,从有利于公司健康
发展的考虑,本公司拟参与土地招牌挂市场的竞买。考虑到目前一线城市地价过高,本公司认为二线城市土地
更具开发潜力,且土地成本低、风险偏小。
扬州市政府公告近期将拍卖位于广陵新城中心区的一块
土地,本公司拟参与该土地的竞买。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和可行性报
告研究、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内确定竞买价格
上限并参与竞拍;如成功竞得本项目土地,并授权公司经营班
子决定注册成立扬州项目子公司,注册资金根据开发量核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5000 万元贷款的议案
2009 年1 月24 日,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深投控”)委托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
行向本公司委托贷款人民币5000 万元,本公司已于2009 年1
月24 日对此进行了信息披露。该笔贷款将于2010 年1 月23
日到期。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为保证公司的后续经营资金需
求,决定向深投控申请贷款人民币5000 万元,期限为12 个月,
利率不高于央行同期基准利率(期限及利率以最终合同约定为
准)。该笔贷款用于办理还旧借新。
1、本议题之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⑴、上述交易
将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资金状况,保证公司的后续经营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⑵、公司对上述交易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三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交易是
公开、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08 年12 月22 日至本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累计发
生关联交易2 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人民币2 亿元。详细如下:
①、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
托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向本公司委托贷款人民币5000 万
元,用于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项目开
发,期限为12 个月。本公司于2009 年1 月24 日以编号为
2009-02 的临时公告对此进行了信息披露,刊登在《证券时
报》、《大公报》、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网
(http://cninfo.com.cn);
②、2009 年10 月16 日,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皇城
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景田支行三方在深圳签署了《委托贷
款合同》。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自有资金委托中国光大
银行深圳景田支行向本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5 亿元人民币,期
限一年。本公司于2009 年10 月20 日以编号为2009-81 号的
临时公告对此进行了信息披露,刊登在《证券时报》、《大公报》、
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网(http://cninfo.com.cn);3、本公司2008 年9 月23 日召开本公司2008 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本公司委托贷款或贷
款担保的议案”。详见本公司2008 年9 月24 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大公报》、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网
(http://cninfo.com.cn)上的临时公告。
本次贷款为落实2008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因此无需
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位控股股东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班子相机决策购买吉发仓储1%
股权的议案
深圳物业吉发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发仓储”)成
立于1991 年,该企业目前共有4 家股东,分别为:联发行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行”)、香港深业地产有限公司、
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生化”)以及本
公司,各股东各占25%股份,其中香港深业地产有限公司为本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实际持有该企业50%的股份。
吉林生化、联发行两公司欲将其持有的吉发仓储股份,全
部转让给太谷公司(吉发仓储盐田土地的租户)。
为达到逐步理清各股东历史欠款和解决遗留问题的目标,
本公司拟控股经营吉发仓储公司。特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并维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以太谷公司的同等条件、相机决定购买深圳物业吉发仓储有限公司1%的股份。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参与竞买土地的议案;
(二)、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5000 万元贷款的议案;
(三)、关于授权经营班子相机决策购买吉发仓储1%股权的
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12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