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1A、200011B 股票简称:ST深物业 编号:2003-22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性责任。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14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到董事
11人,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通讯方
式进行表决。
一、2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9位董事同意本公司将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福民大
厦"裙楼的6837.24平方米房产出售给控股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
此项交易属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因构成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
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会议一致通过于2003年度12月18日(周四)上午9:30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
1、地址:深圳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2、出席会议对象:
截至2003年12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3、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还
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的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④登记时间及地点:
2003年12月15日至17日工作时间于深圳国贸大厦42层4206室或会前半小时现场登记。
⑤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11月18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临
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分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分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