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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高铁: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神州高铁: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3028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暨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注销16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1,407.9442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9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10月,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541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3、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10月22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及公司宣传栏进行了公示。2019年10月23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10月28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6、2019年11月18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51名激励对象授予6,999.1万份股票期权。

  7、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的27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635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020年12月15日,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注销16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92万份,注销20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1,957.3596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注销44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98.8683万份,注销16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1,407.9279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暨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注销16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1,407.9442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18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根据测算当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1.3亿元,以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考核为准),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10%(根据测算当年净利润不低于 10.1 亿元,以净利润增长率指标考核为准),2022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且上述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2022 年 ΔEVA 为正值。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17.73亿元,净利润为负,未完成业绩考核目标。按照相关规定,公司注销16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1,407.9442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上述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未行权期权数量将全部注销。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影响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事项。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按照《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注销 16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407.9442 万份,本事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合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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