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证券代码:000008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计划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四、本计划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股份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五、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262人,包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以及外部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278079.5346万股的2.52%。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七、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18元/份。
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八、本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等待期为24个月,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占获授权益
数量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行
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 1/3
权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行
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 1/3
权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行
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 1/3
权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九、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业绩条件:
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2018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5%,2018年EVA不低于5800万元。
十、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40%(根据测算当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5.9亿
第一个行
元,以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考核为准),2020年净
权期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根据测算当年净利润不低
于5.9亿元,以净利润增长率指标考核为准),2020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且上述指标均不低于
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020
年ΔEVA为正值。
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65%(根据测算当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2.3亿
元,以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考核为准),2021年净
第二个行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根据测算当年净利润不权期 低于7.5亿元,以净利润增长率指标考核为准),
2021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5%,且上述指标均
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
平;2021年ΔEVA为正值。
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100%(根据测算当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1.3亿
元,以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考核为准),2022年净
第三个行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10%(根据测算当年净利润不权期 低于10.1亿元,以净利润增长率指标考核为准),
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且上述指标均不
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2022年ΔEVA为正值。
注:
1.上述条件所涉及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中,对标企业的2018年业绩基数为剔除商誉减值后的净利润。
3.若在本次授予计划的有效期内公司本部或合并范围其他单位施行发行股票、可转债等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EVA带来影响的行为,则在计算各批期权生效时对应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EVA的指标完成值时,根据该等行为的具体方案,评估并形成相应的调整方案,调整生效相关年度考核条件中有关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EVA测算的相应参数和指标,调整方案视具体情况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十一、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二、本计划的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三、本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本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60日内授出股票期权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出的股票期权失效。
十五、本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 录
第一章释义...........................................9
第二章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10
第三章本计划的管理机构..............................11
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2
第五章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13第六章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15
第七章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18
第八章本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行权条件............19
第九章本计划股票期权的调整方法和程序................25
第十章股票期权会计处理..............................27
第十一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30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33
第一章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神州高铁、公司、指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本计划 指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
股票期权、期权 指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
数量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依据本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人员
期权授予日 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股票期权有效期 指从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之日起到股票
期权失效为止的时间段
等待期 指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
间的时间段
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
行权 指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行为,在本计划
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
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
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本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
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
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 指《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
激励试行办法》
《通知》 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司章程》 指《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国资委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章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体系,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根据《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