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公告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部分股份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深圳市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下称天俊工会)以协议转让方式,按每股2.5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深圳市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锦兴)890.1353万股(占深锦兴总股本的12.09%)中的200万股(占深锦兴总股本2.72%)转让给深圳新未来实业发展公司(下称新未来公司)。
该项转让完成后天俊工会持有深锦兴股份690.1353万股(占深锦兴总股本的9.37%),新未来公司持有深锦兴股份200万股(占深锦兴总股本的2.72%)。
该项转让有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本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但法人股股东持股情况发生如下变化:
股东名称 原持有股数 现持有股数 所占比例
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 19,228,462 19,228,462 26.11%
天俊公司 8,901,353 6,901,353 9.37%
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115,200 6,115,200 8.30%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总公司 4,117,620 4,117,620 5.59%
深圳新未来实业发展公司 2,000,000 2.72%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天俊工会主管机关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深商复199813号文和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函199818号文批准。
深圳市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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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工会委员会关于转让深锦兴股份的公告
经友好协商,本工会与深圳新未来实业发展公司(下称新未来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以每股2.5元的价格向新未来公司转让本工会所持有的890.1350万股深圳市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锦兴)股份(占深锦兴总股本的12.09%)中的200万股(占深锦兴总股本2.72%),该项转让完成后本工会持有深锦兴股份690.1350万股(占深锦兴总股本的9.37%)。
本事项已经本工会主管机关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深商复1998年3号文和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函[1998]18号文批准。
本次出让的深锦兴股份未向第三者抵押,不含任何第三者权益,也无涉及法律纠纷事项存在。
对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工会所持有的690.1350万股深锦兴法人股份,本工会将不拟委托他人行使股东权利。
本工会法定代表人曾伟芳女士于1997年6月前担任深锦兴董事职务,持有深锦兴流通股份5067股,该部分股份已于1998年2月在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冻结期满后全部卖出。本事项属于个人行为,与本次股权转让并无关联关系。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股权转让前六个月内,本工会及关联法人均未持有深锦兴已上市流通股份,亦无买卖深锦兴已上市流通股份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199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