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2-059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全新好 股票代码 00000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伟彬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 8 号理
想时代大厦 6 楼
电话 0755-83280053
电子信箱 867904718@qq.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9,206,368.63 54,952,028.83 116.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989,822.79 -2,284,058.28 -337.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320,797.41 3,786,406.95 -91.53%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7,308,906.75 -4,947,863.56 1,864.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88 -0.0066 -336.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88 -0.0066 -336.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7% -3.61% -6.7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433,055,004.47 432,015,468.58 0.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1,324,620.70 101,314,443.49 -9.8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9,46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45,000,12
汉富控股 境内非国 14.25% 49,382,527 7
有限公司 有法人 冻结 49,382,52
7
深圳市博 境内非国
恒投资有 有法人 10.82% 37,500,000 37,500,000
限公司
#融通富国
(深圳)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融通富 有法人 2.83% 9,793,531
国成长 8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
金
陈卓婷 境内自然 2.53% 8,782,272
人
毛瓯越 境内自然 0.86% 2,995,850
人
卢红军 境内自然 0.69% 2,402,100
人
杨生平 境内自然 0.68% 2,360,968
人
邱振强 境内自然 0.64% 2,202,400
人
王珏 境内自然 0.59% 2,029,300
人
王晓峰 境内自然 0.59% 2,028,60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前 10 大股东中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陈卓婷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致行动的说明 或关联关系。其余股东之间未进行询证,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融通富国(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通富国成长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
8,133,614 股公司股份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2021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117,047.63 元,营业收入为:202,545,808.3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01,314,443.49 元,前期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不存在。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第 9.3.7 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已获得得深交所同意,详见公司于 2022年 6 月 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号编号:2022-055)。
2、因汉富控股前期承诺其与北京泓钧股权转让尾款用于补偿上市公司吴海萌、谢楚安相关仲裁、诉讼的损失,基于汉富控股现状及相关案件实际损失已经产生,公司以汉富控股、北京泓钧为被告向法院提
起诉讼,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京 03 民初 534 号,法院就该案作
出一审判决,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96),公司再次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裁定驳回,后上诉至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
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该裁定为终审裁定,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公司与北京泓钧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协议就北京泓钧与汉富控股前期签署的《股票质押合同的履行进行附条件生效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