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农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9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以来,表现出了良好的履职能力、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且能按时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和提交审计报告,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相关审计收费标准确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
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 日,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 年 8 月 31 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根据
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
可[2011]0101 号批复。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职业责任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 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699 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 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赵君,2008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
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资产收购审计、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3、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 家。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 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相关人员及其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申宏波,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5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
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5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 年开始从事审
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5 年开始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0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君,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08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
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资产收购审计,证
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2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
分的概况: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处分 3 次。具体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1 次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2 次 5 次 9 次 4 次
自律处分 无 1 次 2 次 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客观、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
审计机构,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共 8 人,其中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