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农科技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修订稿)
交易对方
1 彭瀛 2 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 深圳市睿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4 珠海横琴普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郭训平 6 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7 群岛千帆(青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 郑州众合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 北京浦和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合肥中安润信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 深圳华旗汇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 宁波申毅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 贺洁 14 南通杉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通创新互联成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深圳市前海宜涛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5 (有限合伙) 16 限合伙)
17 联通新沃(上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18 深圳前海胡扬资本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9 廖厥椿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本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企业/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锁定;若本企业/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企业/本人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若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企业/本人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负责;因本次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均已出具承诺函:
1、本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重组相关的需要本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次重组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需要本承诺人提供的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承诺人保证,如本次重组本承诺人所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承诺人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承诺人授权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承诺所出具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该机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 录
公司声明 ...... 2
交易对方声明 ...... 3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 4
目 录...... 5
释 义......10
重大事项提示 ......17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17
二、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19
三、发行股份锁定期......23
四、业绩补偿及奖励安排......31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2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2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52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74
九、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批准或核准程序 ......76
十、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77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86
十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份减持计划......86
十三、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87
十四、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资格 ......92
十五、其他重大事项......93
重大风险提示 ......94
一、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风险 ......94
二、标的公司业务和经营风险 ......96
三、其他风险......101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102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102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和批准程序 ......106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107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42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43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143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65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168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168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168
三、最近六十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170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70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71
六、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172
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172
八、上市公司合法经营情况 ......182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189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189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292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94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合规性说明 ......295
五、以列表形式穿透披露其最终出资的法人或自然人,并补充披露每层股东、合
伙人取得相应权益的时间等信息 ......295
六、上述穿透披露情况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是否曾发生变动 ......295
七、补充披露最终出资的法人或自然人取得标的资产权益的时点是否在本次交易
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且通过现金增资取得,以及穿透计算后最终出资人是否
累计超过 200 人......297
八、如上述交易对方专为本次交易设立,或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补充披露交
易完成后最终出资的法人或自然人持有权益份额的锁定安排 ......309
九、交易对方珠海普源、深圳达晨、郑州众合、深圳华旗、南通杉富、前海宜涛
壹、前海胡扬于停牌前 6 个月内至报告书披露日发生股东变动、合伙份额转让、执行
事务合伙人变更等事项......312
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344
一、基本情况......344
二、历史沿革......344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395
四、标的公司下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