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21-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含当日)前收到全体董事的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肖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首席运营官的议案》
具体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聘任刘肖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首席运营官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