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9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85 元/股(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11 月 14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09.2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1%,购买的最高价为 8.90 元/股、最低价为 8.7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66.00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情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规划、项目建设情况下,公司拟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关于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说明
公司已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经过招商银行总行批准,同意为公司股票回购项目提供不超过 14,000 万元(人民币)的贷款额度,借款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本承诺有效期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止,具体事宜以最终签署的借
款合同为准。
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明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