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18-029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亲属
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亲属计划自2018年3月14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630万元,不超过4520万元。
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个人合法自有及自筹资金。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
施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亲属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计划自2018年3月14日起的6个月内,以个人合法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630万元,不超过452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人员的名称
本次计划增持人员包括:董事长罗小春先生、副总经理王卫清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海江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陶建兵先生、副总经理孙峰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喜芳女士、财务总监阚峰先生、监事会主席汤文华先生、监事王洁女士、监事张胜先生,以及罗小春先生的亲属秦红卫先生、罗丽女士。
(二)在本次增持前,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持股比例
本次计划增持之 本次计划增持 本次计划增持之前持有公
序号 姓名 前持有公司的股 之前持有公司 司的股份性质说明
份数(股) 股份比例(%)
1 罗小春 103332407 36.90 首发原始限售股,自2020
年1月5日解除限售。
2 王卫清 3403163 1.22 首发原始限售股,自2020
年1月5日解除限售。
首发原始股,已于2018
3 吴海江 3403163 1.22 年1月5日解除股份锁
定,现为无限售流通股。
首发原始股,已于2018
4 陶建兵 3403163 1.22 年1月5日解除股份锁
定,现为无限售流通股。
5 孙峰 - - -
6 罗喜芳 - - -
7 阚峰 - - -
首发原始股,已于2018
8 汤文华 3403163 1.22 年1月5日解除股份锁
定,现为无限售流通股。
9 王洁 - - -
10 张胜 - - -
11 秦红卫 - - -
12 罗丽 - - -
(三)上述人员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本次增持是公司股票上市以来首次增持。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真实投资价值的信心,履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
序号 姓名 职务或亲属关系 拟增持金额(万元)
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
1 罗小春 2000-3000
际控制人)
2 王卫清 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100-270
3 吴海江 董事兼副总经理 80-200
4 陶建兵 董事兼副总经理 80-200
5 孙峰 副总经理 80-150
6 罗喜芳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80-230
7 阚峰 财务总监 20-50
8 汤文华 监事会主席 20-80
9 王洁 监事 20-30
10 张胜 监事 20-50
11 秦红卫 罗小春亲属 50-130
12 罗丽 罗小春亲属 80-130
合计 - - 2630-4520
上述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630万元,且不超过4520万元。
(四)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18年3月14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若公司股票因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
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个人合法自有及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督促增持人员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持续关注相关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