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8-003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长王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杰先生、副总裁王刚先生、副总裁
沈巍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可先生、副总裁王清晨先生、副总裁吴 新宇先生、总飞行师滕石敏先生、总工程师宋鹏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 体”)计划于未来 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数量不低于 500万股且不高于 800万股。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
实施的风险。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于2018年1月
2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杰先生、副总裁王刚先生、副
总裁沈巍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可先生、副总裁王清晨先生、副总裁吴新宇先生、总飞行师滕石敏先生、总工程师宋鹏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长王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杰先生、副总裁王刚先生、副总裁沈巍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可先生、副总裁王清晨先生、副总裁吴新宇先生、总飞行师滕石敏先生、总工程师宋鹏先生。
2、截止本公告发布日,董事长王煜先生持有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翼投资”)出资 436万元,占股权比例 36.33%,为春翼投资第一大股东、董事长。春翼投资持有公司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5%。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杰先生、副总裁王刚先生、副总裁沈巍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可先生、副总裁吴新宇先生、总飞行师滕石敏先生、总工程师宋鹏先生合计持有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翔投资”)出资384万元,占股权比例15.99%。春翔投资持有公司3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0%。上述人员持有春翔投资股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王志杰 120 5.00
王刚 20 0.83
沈巍 60 2.50
陈可 80 3.33
吴新宇 60 2.50
滕石敏 14 0.58
宋鹏 30 1.25
合计 384 15.99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增持主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3、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认同,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春秋航空(601021)A股股票。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拟合计增持数量不低于500万股且不超过800万
股。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个月内。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果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
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个人合法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其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