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4-065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对“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15,382 股(以下简称“部分股份”)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78,548,805 股变更为 978,333,423 股。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相关手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回购审议情况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2022 年回购股份方
案”),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司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7)。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58 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2 个 月。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2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发布《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5),具体为:
(一)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2年 2月2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二)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按计划完成全部回购操作,已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1,942,8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916,462,713 股的比例约为 0.21%,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 53.46 元/股,最低价为 46.59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80,156.94 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 2022 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执行情况与公司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了回购。
三、 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一)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春秋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
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又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春秋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方式由“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变更为“自行管理”。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539,642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2年 12月 22日
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二)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6日、2023 年 6 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603,478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
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22日披露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三)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584,298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
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6日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四)上述员工持股计划过户完成后,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对应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所回购的股份还剩余 215,382 股。
四、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鉴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股份的三年回购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短期内尚无使用该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计划,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时间安排等因素,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部分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注销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78,548,805 股变更为 978,333,423 股,公司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数量 变动数量 变动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78,548,805 -215,382 978,333,423
股份合计 978,548,805 -215,382 978,333,423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和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