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67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 2023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收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转
发的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湘国资考核函【2023】28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3.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4. 2023 年 6 月 12 日至 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6月22 日,公司披露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 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 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 2023 年 9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结果公告》,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完成了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实际向 272 名激励对象授予1,76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8. 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462.25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经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授予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9.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公告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659,173,9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
(含税)。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六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时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4.00-0.20=3.80 元/股。
综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4.00 元/股调整为 3.80
元/股。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由4.00元/股调整为3.80元/股。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