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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讯: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ST 美讯          公告编号:临 2024-109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
              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国美通讯”)控股股东关联方国美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国美信”)计划自 2024
年 6 月 27 日起 3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取集中竞价的方式增
持国美通讯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 250 万股,不高于 285 万股。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4 年 6 月 27 日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国
美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60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

  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关联方国美信《关于增持国美通讯股
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国美信科技有限公司,国美信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龙脊岛”)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为山东龙脊岛的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国美信持有公司股份 2,8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87%,山东龙脊岛持有公司股份 80,885,3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4%,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战圣”)为山东龙脊岛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22,765,6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8%,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6,500,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32%。

  (三)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

  在本次公告披露的前 12 个月内,国美信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了增持计
划,2024 年 6 月 12 日至 6 月 25 日增持公司股份 2,8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87%,前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6 月 19 日和 6 月 26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

  鉴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下跌,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数量

  拟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 250 万股,不高于 285 万股。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上市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 2024 年 6 月 27 日起 3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主体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

  国美信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八)增持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限期不超过 3 个月,且前次增持与本次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国美通讯总股本的 2%。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4 年 6 月 27 日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国美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60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国美信持有公司股份 5,45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山东龙脊岛持有公司股份 80,885,3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4%,北京战圣为山东龙脊岛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22,765,6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8%,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9,107,0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23%。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国美信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