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关于重组过程中遗留股份处置进展情况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公司”或“郑百文”)现将资产、债务重组过程中办理股份变动手续所涉及的遗留股份处置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遗留股份处置进展情况:
公司于7月8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关于完成郑百文股份过户的函》(中国结算沪函字(2003)14号)。来函称:按照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郑经初字第417号民事判决书、(2001)郑法执字第702号民事裁定书和(2001)郑法协执字第70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登记公司已于2003年6月24日根据公司董事会确认的数据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公司指定的证券帐户,并于次日办理了回购股份的注销登记。回购共涉及38个股东帐户,注销数量111,362股。此外,登记公司于2003年7月4日根据公司董事会确认的数据办理了已被司法解冻的郑百文股份的过户手续,将466个股东帐户持有的319,094股郑百文股份过户至三联集团郑百文重组专用帐户中。至此,公司申请的股份过户尚有2个股东帐户因司法冻结无法办理,共涉及股份71,000股。
根据登记公司《关于完成郑百文股份过户的函》,本次遗留股份处置完毕后,尚有被司法冻结的2个帐户、涉及股份71,000股未能执行过户手续,除此之外,公司重组过程中所涉及的股份变动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公司董事会和三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联”)认为,在重组过程中,截止2001年3月19日24时,股东对重组中自身股份的变动已经作出了选择,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的选择,上述2个帐户的股东已经同意将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0%过户给三联,因此,对于2001年3月19日24时之后发生的司法冻结,三联并不因该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而丧失对其中50%股份的追索权,即该部分股份的变动不能背离公司重组方案的过户原则和股东已经作出的选择。公司董事会和三联将继续关注上述被冻结股份所涉及司法程序的进展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上述已由登记公司执行股份回购并注销登记的38位股东,公司将按照信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郑百文少数股权公平价值的财务顾问报告》中确定的股权价值向相应的股东支付股份回购款项,该报告所确定的普通流通股股权为1.84元/股,因此,公司将向上述38名股东支付的股份回购款项总金额为20.49万元。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款项将由公司存入专门帐户,上述38位股东可持身份证原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领取回购款的手续,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个人自理;无法前来公司的股东可将其身份证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复印件、详细汇款地址与收款人姓名函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将在收到其上述材料并确认无误后的两周内,办理汇款手续。自本公告之日起至股份回购款实际支付日(现场交付日或款项汇出日)之间股份回购款所产生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由相应的股东享有。
公司地址:济南市趵突泉北路12号三联大厦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50011
联系电话:0531-6088351-66277
联 系 人:邹涛 邵杰
二、股本变动情况:
此次股份回购及股份过户是公司2001年2月22日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资产、债务重组方案的实施内容之一。本次回购流通股111,362股,占公司总股本197,582,119股的0.6‰。回购该部分流通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97,470,757股,其中国家股14,438,935股,占总股本的7.31%;社会法人股76,043,984股,占总股本的38.51%;社会流通股106,987,838股,占总股本的54.18%。公司将相应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和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等手续。
本次遗留股份处置完毕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
三联集团公司 98,696,804 49.98
郑州百文集团有限公司 14,438,935 7.31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3,733,041 1.89
山东泉港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1,980,680 1.00
河南省郑州市市区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1,267,500 0.64
河南金鑫电脑信息有限公司 1,098,500 0.56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营业管理部 1,014,000 0.51
中国建设银行郑州铁道分行京广路支行 929,500 0.47
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省石油总公司 628,680 0.32
郑州城市合作银行人民路支行 591,500 0.30
特此公告
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二OO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