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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重机:中航重机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7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4-052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重机”)分别于2023年6月2日、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2023年8月17日至2024年8月16日。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办
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4年8月17日至2025年8月16日。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