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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57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7 日、2024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 股份 。具 体 内容详 见公 司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 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因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3.57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
民币 23.28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6 月 3 日(除权
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4,587,84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92%;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9.99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71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79,794,047.0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