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00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人员及金额:
姓名 职务 增持金额(人民币)
王永辉 董事长 不低于200万元
张根华 董事、总裁 不低于200万元
安德军 董事、副总裁 不低于200万元
王月淼 监事会主席 不低于200万元
张艳秋 监事 不低于200万元
李承志 监事 不低于200万元
李其林 董秘 不低于200万元
蔡晓芳 财务总监 不低于200万元
合计 不低于1,600万元
本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600万元。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3、增持实施时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的3个月内进行增持。(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等情形,出现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情况,增持期限将相应顺延。)
4、增持资金来源:上述人员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