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7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陈竹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竹先生。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5 日
附件:
陈竹先生简历
陈竹先生,出生于 1983 年 9 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
住权。曾任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委办公室科员,四川省委政法委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四川古尔沟神峰温泉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聚信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四川国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