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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科苑: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控股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9-12-30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ST 科苑 公告编号: 2009-52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及控股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9 年12 月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
    复》(证监许可[2009]1449 号)及《关于核准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
    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450 号)。现将上述文件主要内容公
    告如下:
    一、《关于核准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及向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主要内容如
    下:
    1、核准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发
    行378,326,988 股股份、向建银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
    59,946,683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
    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3、本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5、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6、本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
    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二、《关于核准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安徽省科苑(集团)2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主要内容如
    下:
    1、中国证监会对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安徽省科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2、核准豁免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因以资产认购安徽省科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该公司378,326,988 股股份,
    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397,826,988 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70.7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3、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4、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应当会同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收购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
    求披露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特此公告。
    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 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