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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中辽:关于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08-06-16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ST中辽           公告编号:2008-043
    
              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重组方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源")与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巨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3月9日正式签署了《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按照2002年12月1日生效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号)的要求,万方源于2006年3月10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报送了《收购报告书申报材料》,其中《收购报告书摘要》刊登在2006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上。上述《收购报告书申报材料》得到了证监会的正式受理,万方源于2006年4月29日收到了证监会的第一次反馈意见。鉴于当时回复该反馈意见的条件暂不具备,万方源于2006年6月15日提出了延期回复反馈意见的申请,并得到准许。截至2008年5月22日,万方源未对上述反馈意见作出回复。2008年6月13日,公司收到万方源关于本公司股权收购最新进展情况的有关材料,现公告如下:
    由于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第35号)于2006年9月1日生效,根据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针对本次股权转让,万方源无须单独报送《收购报告书申报材料》,只需要报送《豁免要约收购申报材料》即可。因此,万方源于2008年5月22日按照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证监会递交了《豁免要约收购申报材料》,并同时递交了撤回原上报的《收购报告书申报材料》的申请。同日,万方源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豁免要约收购材料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受凭证》。2008年6月5日,万方源接到证监会关于豁免要约收购材料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要求于30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补正材料。2008年6月12日,万方源接到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同意此前关于撤回原上报材料的申请,终止了对万方源根据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于2006年3月10日提交的《收购报告书申报材料》的审查。
    目前,万方源正积极准备《豁免要约收购申报材料》的相关补正材料,对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