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 海投 公告编号:2023-040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保障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及海航投资的子公司业务及发展的资金需要,海航投资及海航投资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公司目前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10家分别是亿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嘉合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养正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海航嘉盛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堂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亿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和悦家养老投资有限公司。
海航投资及海航投资的子公司预计2023年的融资情况如下:
额度(人民币,或
申请融资授信单位 等值外币) 用途
(万元)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用于补充经营及发展所需的资金
中嘉合创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 50,000 用于补充经营及发展所需的资金
控股 SPV、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北京养正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 100,000 用于补充经营及发展所需的资金
控股 SPV、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50,000 用于补充经营及发展所需的资金
业(有限合伙)
合 计 500,000 用于补充经营及发展所需的资金
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的融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本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国内保理业务、信贷证明、贷款承诺函、经营性物业贷款、私募、项目融资、固定资产融资、离岸贷、内保外贷等间接融资及直接融资,公
募债券融资单报单批,不占用以上融资授信额度,单笔融资授信到期后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对上述融资事项作出决定并授权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此额度内签署办理具体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质押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保函等相关融资类合同及文件。在此额度内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融资授信总额度以内审批各单项融资额度调剂,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发生在总融资授信额度预计范围内的各单项融资授信额度调剂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授权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融资额度调剂事项作出决定,公司就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