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情况
及风险提示性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暂停上市公司在宽限期内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通
知》规定,现将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重组内容及进度: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主业不突出,管理滞后出现了自一九九八年以来连续
三年亏损,公司股票已被暂停上市,为了改善本公司的资产质量、调整主营业务方向,提
高盈利能力,增强持续经营发展能力,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有关重大购买或出售
资产的规定,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
2001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三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议案并提交定于2001年12月29日召开的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
过后实施。同日召开了监事会议,对董事会履行诚信义务情况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董事
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及北京颐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均刊登在2001年11月29日《证券
时报》上。
二、扭亏措施
1、本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出售十家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待12月29日召开
的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十家子公司帐面净资产值为11501万元,转让价值为17000万元,
并且是货币性交易,它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2、本公司正在与债权银行(工行、
中行)洽谈,进行债务重组;待正式协议签署后另行公告。
3、本公司正在与债权银行(交行)洽谈以房抵债;待正式协议签署后另行公告。
4、重组后的吉林轻工将以房地产为主业,拟组进的吉林常青地产公司现房正在发售,
待公司12月2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吉林常青房地产公司95%股权后,有望形成吉轻工
主营业务收入。
如上述扭亏措施能够顺利实施,本公司本年度有望盈利。
董事会特别提示: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经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实施。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关
于发布〈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如果本公司2001年度不
能实现盈利,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