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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关于公司股东近期增持公司股份暨未来增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2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8-00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近期增持公司股份暨未来增持计划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2月11日(星期日)中午,公司收到《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关于近期增持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暨未来增持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基本情况

    1、增持方: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集团”)2、增持目的:金融街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增持。

    4、增持期间、数量及比例:

    2017年11月30日至2018年2月9日期间,金融街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850,425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8983%。

其中:

    (1)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1日,金融街集团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112,4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

份的0.1041%。

    (2)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2月9日,金融街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738,025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7942%。

    上述增持后,截止目前,金融街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23,152,518股,占

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0.8857%。金融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019,734,382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4.1170%。

    二、增持的合法合规性

    上述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金融街集团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金融街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五、金融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增持计划

    金融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7年12月20日起十二个月内,在遵

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前提下,合计增持最少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最多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或政策允许的上限)的股份。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