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3-002
九号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存托凭证
证券来源: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号公司”、“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向存托人发行公司 A 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存托凭证。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存托凭证总数:《九号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12.3979 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 1,123.9790 万份存托凭证,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存托凭证总份数 71,298.3140 万份的 1.58%。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九号有限公司经第二次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细则》(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前期权计划(2015 年期权计划、创始人期权计划、2019 年期权计划)。
二、激励方式及存托凭证来源
(一)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存托凭证。
(二)标的证券来源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证券来源为公司向存托人发行公司 A 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存托凭证。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12.3979 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 1,123.9790
万份存托凭证,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存托凭证总份数 71,298.3140 万份的 1.58%。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存托凭证总份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存托凭证总份数的 20.0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存托凭证,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存托凭证总份数的 1.00%。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存托凭证的存托凭证持有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总人数及占比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47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 3,523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 4.17%。包括:
1、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2、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包含外籍员工。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激励对象中的外籍员工在公司的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以上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存托凭证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对应存托 性股票对应 划公告日存
凭证数量 存托凭证总 托凭证总份
(万份) 份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赵欣 中国 事业部总经理 50.1710 4.46% 0.07%
2 张珍源 中国 事业部总经理 50.0000 4.45% 0.07%
3 陶运峰 中国 副总裁 45.8700 4.08% 0.06%
4 朱坤 中国 ORV 总裁 15.2000 1.35% 0.02%
5 徐鹏 中国 董事会秘书 7.0880 0.63% 0.01%
6 陈子冲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3.8050 2.12% 0.03%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对应存托 性股票对应 划公告日存
凭证数量 存托凭证总 托凭证总份
(万份) 份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小计 192.1340 17.09% 0.27%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141 人) 931.8450 82.91% 1.31%
合计 1,123.9790 100.00% 1.5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存托凭证均未超过公司存托凭证总份数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存托凭证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存托凭证总份数的 20%;
2、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存托凭证的存托凭证持有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包括 3 名外籍激励对象,其姓名及国籍如下:
姓名 国籍 姓名 国籍 姓名 国籍
D*** H*** 荷兰 R*** S*** 荷兰 D*** H*** 加拿大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独立董事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独立董事核实。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件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120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1、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
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存托凭证失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存托凭证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程序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25%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25%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25%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四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25%
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在归属前不得转
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