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038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如有紧急需要召开董事会的事件,可以立即通
知并召开临时董事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发出。经与会董事共
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徐延铭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徐延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徐延铭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选举徐延铭先生、程志佳先生、林文德先生、牛育红先生、付小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徐延铭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赵焱先生、韩强先生、林文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赵焱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选举程志佳先生、韩强先生、牛育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程志佳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选举赵焱先生、韩强先生、付小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赵焱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查,以上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延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徐延铭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文德先生、刘铭卓先生、谢斌先生、牛育红先生为公司副
日止。
经审查,以上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铭卓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刘铭卓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宗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刘宗坤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可可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何可可女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时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综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岗位履职情况,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发放薪酬标准: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4、公司高管因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及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应付薪酬并予以发放。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董事徐延铭先生、林文德先生、牛育红先生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957 人调整为 954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127.22 万股调整为 2,123.87 万股。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董事徐延铭先生、
付小虎先生、牛育红先生、林文德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4 月 24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9.05 元/股
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9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23.87 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董事徐延铭先生、
付小虎先生、牛育红先生、林文德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