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027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
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2,247.8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2,185.57万股的2.00%;其中首次授予2,127.2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公司股本总额112,185.57万股的1.90%,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
的94.63%;预留120.6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12,185.57万
股的0.11%。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5.37%。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生效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制度安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247.8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2,185.57 万股的 2.00%;其中首次授予 2,127.22 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2,185.57 万股的 1.90%,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4.63%;预留 120.66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12,185.57 万股的 0.11%。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5.37%。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957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
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14,879 人)的 6.43%。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技术(业务)骨干。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延铭先生。徐延铭先生作为公司的领导核心,全面主持公司的研发与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的战略方针、经营决策及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具有重大影响,对公司具有重大贡献。因此,本激励计划将徐延铭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3、以上激励对象含有 28 名外籍员工,纳入激励对象的外籍员工是在对应岗位的关键人员,在公司的日常管理、技术、业务、经营等方面起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股权激励的实施能激励和吸引外籍高端人才的加入,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纳入这些外籍员工作为激励对象是有必要且合理的。
4、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授予限制性 获授数量占授 获授数量占本激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予限制性股票 励计划公告日股
(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总
1 徐延铭 中国 经理、核心 188.00 8.36% 0.17%
技术人员
序 授予限制性 获授数量占授 获授数量占本激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予限制性股票 励计划公告日股
(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2 付小虎 中国 董事、核心 33.00 1.47% 0.03%
技术人员
财务负责
3 刘铭卓 中国 人、副总经 30.00 1.33% 0.03%
理
4 李俊义 中国 董事、核心 33.00 1.47% 0.03%
技术人员
5 林文德 中国 董事、副总 63.00 2.80% 0.06%
台湾 经理
董事会秘
6 牛育红 中国 书、副总经 53.00 2.36% 0.05%
理
7 谢斌 中国 副总经理 63.00 2.80% 0.06%
二、核心技术人员
1 李涛 中国 核心技术人 10.00 0.44% 0.01%
员
2 彭宁 中国 核心技术人 10.00 0.44% 0.01%
员
3 方双柱 中国 核心技术人 10.00 0.44% 0.01%
员
4 彭冲 中国 核心技术人 3.50 0.16% 0.00%
员
5 邹啸天 中国 核心技术人 3.50 0.16% 0.00%
员
6 郭志华 中国 核心技术人 5.00 0.22% 0.00%
员
7 李素丽 中国 核心技术人 8.00 0.36% 0.01%
员
8 靳玲玲 中国 核心技术人 3.00 0.13% 0.00%
员
9 曾玉祥 中国 核心技术人 4.50 0.20% 0.00%
员
三、其他激励对象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914 人) 1,536.89 68.37% 1.37%
外籍员工(27 人) 69.83 3.11% 0.06%
预留部分 120.66 5.37% 0.11%
合计 2,247.88 100.00% 2.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
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