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2-049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暂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诉金额:国内诉讼合计 6,600 万元,国外诉讼未明确涉诉金额。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本公告涉及的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产生影响;鉴于本公告涉及的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涉及诉讼的进展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披露
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问题三、
关于来自 ATL 专利律师函的回复”以及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
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中,就与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新能源”)和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新能源”)向公司发送的专利律师函(以下简称“ATL 专利律师函”)及专利诉讼的基本情况和前期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国内诉讼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分别收到了东莞新能源和宁德新能源寄出的在福建
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等方专利侵权的相关材料(以下简称“国内诉讼”)。
东莞新能源作为原告的国内诉讼的涉诉专利号为 ZL201210405678.9(一种软包装锂离子电芯加宽结构及其制作方法),宁德新能源作为原告的国内诉讼的涉诉专利号为 ZL201510564696.5(电解液以及包括该电解液的锂离子电池)、ZL201811308831.X(电化学装置)、ZL201811108529.X(一种电解液及电化学装置)、ZL201620821929.5(卷绕式电芯)及 ZL201621440703.7(一种卷绕式电芯)。公司为国内诉讼的第一被告。上述原告认为,公司未经许可实施了上述涉诉专利,侵害了原告的专利权,请求判令公司立即停止制造、使用、销售、出口涉诉专利相关的电芯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合理费用,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等。前述共计 6 个案件(每个涉诉专利对应 1 个案件),每个案件诉请的赔偿金额为 1,100 万元,合计共 6,600 万元。
(二)国外诉讼
近日,公司收到宁德新能源寄出的在美国德克萨斯州东部地区法院起诉公司专利侵权的相关材料(以下简称“国外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际诉讼相关文书需要按照《海牙送达公约》的条款通过中国法院予以送达,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按照《海牙送达公约》送达的相关文书。为便于应诉,2022年 7 月 8 日,公司签署文件,同意对于宁德新能源未按照《海牙送达公约》提交诉状的情况不提反对意见,公司正式进入应诉程序。
宁德新能源作为原告的国外诉讼的涉诉专利号为 US10971706B2(Electrode
assembly)及 US11329352B2(Secondary battery cell and winding formation system
thereof)。公司为国外诉讼的被告。上述原告认为公司未经授权制造、使用、销售、提供销售和/或进口涉诉产品到美国,侵害了原告的专利权,请求判令裁定公司侵犯及故意侵犯其所主张的专利权,停止侵权行为,支付侵权及故意侵权赔偿金,承担相应的案件诉讼费等。该案件未明确诉请赔偿金额。
上述涉讼专利中,ZL201210405678.9、ZL201620821929.5 和 US10971706B2等三项专利已涵盖在公司上市前收到的 ATL 专利律师函中。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产生影响。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研发创新。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掌握了“高温电池技术”、“数码电池电解液技术”、“高安全电池关键材料应用技术”、“高能量密度电池关键材料应用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为保持公司技术领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保护工作,
相关核心技术已取得多项专利,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获取境内授权专
利 741 项、境外授权专利 8 项。
鉴于本公告涉及的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股东的利益。后续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对该等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