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6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账号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1041060003161589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将转回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二)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