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
相关超募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冉股份”)于2021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超募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取消此前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储存与三方监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06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5.7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4,861.41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306.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554.54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08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3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08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
1 闪存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8,964.11 18,964.11
2 EEPROM 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4,787.19 4,787.19
3 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10,793.90 10,793.90
合计 34,545.20 34,545.20
公司于2021年09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0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1)。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69,467,414.60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于2021年09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10月0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69%,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承
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0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四、公司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超募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最新的战略安排,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后,公司拟取消此前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储存与三方监管,同时终止公司此前作出的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对公司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承诺: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后的12个月内不再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此前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储存与三方监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退回相关超募资金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超募资金,是根据公司最新的战略安排,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后审慎决策,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时,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超募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对公司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超募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普冉股份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退回相关超募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退回相关超募资金,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与监管。
综上,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退回
相关超募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超募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