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自科技 股票代码:688737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inocat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
(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
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特别提示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科技”、“发行人”、“本公司”
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
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与《中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一致,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本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至 36 个月,保荐机构跟投
股份锁定期为 24 个月,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部分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68,201,57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17,833,405 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 20.73%。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属
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T-3 日),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代码:C2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分别为 49.68 倍。
本次发行价格为 70.9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9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9.9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7.9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6.6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市盈率虽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代
码:C2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分别为 49.68 倍,但仍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一)经营业绩大幅下滑风险
2021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6.25亿元(经审阅),较上年同期下滑54.6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71.30万元(经审阅),较上年同期下滑81.7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25.78 万元(经审阅),较上年同期下滑 86.31%。业绩下滑主要系下游天然气重卡终端销量受年初油气价差缩减、上半年国五柴油重卡冲量销售等短期不利因素影响所致。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天然气车催化剂的销售情况仍未见明显改善。
(二)部分车型/发动机型取得型式检验公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正参与长安跨越、上汽通用五菱、柳机动力、长安汽车、广汽集团等 5家汽油机客户合计 8 款车型的配套开发,云内、玉柴、潍柴、一汽等 5 家客户合计 12 款柴油机型、7 款天然气机型的配套开发。公司尚处于配套开发阶段的产品最终能否取得型式检验车型/机型公告存在不确定性,若未能取得相应公告,公司将无法对下游客户的相关机型进行配套销售。
(三)尾气排放法规政策对公司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应用于机动车尾气处理的环保催化剂,其市场发展有赖于尾气排放相关法规的制定和严格实施。为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尾气处理催化剂厂商需在新排放标准实施前提前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储备。由于尾气处理催化剂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成本较高,若尾气排放标准的实际实施时间与原定实施时间发生改变,导致满足更高排放标准的尾气处理催化剂未能如期实现销售,将对尾气处理催化剂厂商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历史上,我国的排放标准实施时间曾出现过数度延期,如柴油车国四排放标
准的实施日期曾 3 次延期,由 2011 年 1 月 1 日推迟至 2015 年 1 月 1 日;轻型汽
车国六 a 排放标准原定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根据生态
环境部等《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2020 年 7 月
1 日前生产或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允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前在部分尚
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进行销售。
为研发满足最新排放标准要求的尾气处理催化剂产品,公司持续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投入,若未来因政策变化导致原定的尾气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发生改变,将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四)贵金属占成本比例较高且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
铂、钯、铑等铂族贵金属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内分别为 56.33%、78.59%和 87.14%,且随着排放法规升级背景下限制的污染物类别不断增加、排放限值不断降低,以及贵金属的用量逐步增加、采购价格逐步增长而持续提升,此外公司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亦需使用铂族贵金属。铂族金属在全球属于稀缺资源,而我国铂族贵金属资源匮乏且严重依赖进口,因此铂族贵金属价格高昂且其价格变化快、波动大。若铂族贵金属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若铂族贵金属价格大幅下跌,公司贵金属相关存货则存在减值风险。
(五)单一客户重大依赖的风险
2019 年度、2020 年度公司对重汽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20%、57.15%,存在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2021 年 4 月起,重汽新增威孚环保作为其天然气发动机的催化剂供应商,若公司不能开发出更具竞争力和性价比优势的产品,将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7.00%、82.42%和 90.04%,客户集中度较高。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实现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并拓展新客户,或主要客户的经营策略调整、经营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六)公司主要配套的商用车下游产销量波动较大的风险
公司基于下游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公司资金实力,重点布局商用车尾气处理催化剂,目前主要与重型天然气商用车配套。2018 至 2020 年,我国商用车销量分别为 437.08 万辆、432.45 万辆、513.33 万辆,其中我国重型天然气商用车销量
分别为 6.42 万辆、10.40 万辆、14.20 万辆,重型柴油商用车销量分别为 108.37
万辆、107.03 万辆、148.10 万辆,公司下游商用车市场产销量波动较大。若公司产品配套的发动机型、机动车型生产销售情况出现波动或发生不利变化,下游客户将可能减少对公司催化剂产品的采购量,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外资环保催化剂巨头优势显著带来的竞争风险
目前,全球以尾气处理为主要应用领域之一的环保催化剂被巴斯夫、庄信万丰、优美科等外资环保催化剂巨头占据大多数市场份额。外资环保催化剂巨头历史悠久,其品牌影响力高、业务规模大、技术实力强,而由于历史上我国的尾气排放标准落后于欧盟、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的排放标准,使得外资巨头的技术和产品储备往往领先国内排放标准一代及以上,在我国历次排放标准升级时,外资巨头可依靠其已有的技术和产品迅速与下游客户配套以占领市场份额。尤其在合资品牌和自主品牌高端车型等机动车市场的开拓方面,外资环保催化剂巨头优势显著,目前预测外资催化剂厂商在中国的整体市场占有率在 71%以上。若未来环保催化剂市场参与者数量增加,或公司未来无法保持技术和产品的优势并缩小与外资环保催化剂巨头的差距,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低于净利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853.74 万元、1,040.96 万元和-30,630.15 万元,均低于净利润。公司产品销售以赊销为主,而贵金属的采购则以现款为主,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资金周转压力,应收账款和存货亦大幅增长,是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低于净利润的主要原因。如果主要客户发生回款风险,或存货发生滞销、减值风险,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无法得到改善,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