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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733:壹石通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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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2-060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年8月15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299.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64%,占拟授予股份总额的83.31%。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壹石通”)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将2022年8月15日作为首次授予日,以34.1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条件的14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99.5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6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成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 象 提 出 的 异 议 。 2022 年 6 月 11 日 ,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2-046)。

  4、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9)。

  5、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
情况

  截至首次授予日,公司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人数、授予股份数量进行调整。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45人调整为142人;因离职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量将直接作废失效,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0.20万股调整为299.50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60.00万股不变,本次限制性股票总量由360.20万股调整为359.50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首次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8月15日,并同意以34.1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42名激励对象授予299.50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日为2022年8月15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公司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的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8月15日,并同意以34.1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42名激励对象授予299.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年8月15日。

  2、首次授予数量:299.5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64%。

  3、首次授予人数:142人。

  4、首次授予价格:34.1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和归属安排

  (1)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激励计划的归属期和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
  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      30%

                        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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