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2-020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 2021 年 7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62 号文同
意注册,公司 2021 年 8 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5,541,085.00 股,发行价为 15.4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5,431,406.65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56,434,512.53 元,余额为人民币648,996,894.12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484,570.4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9,512,323.69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2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出具“天职
业字[2021]37515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63,949,789.49 元,
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0.00 元,本年度使用 263,949,789.49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
集资金 93,000,000.00 元进行现金管理(其中 83,000,000.00 元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到期,并于 2022 年 1 月 4 日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
币 629,512,323.69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2,585,663.42 元,系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收益,协定存款结息以及活期存款账户结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 5212018080777952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181262812773、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怀远支行 520735145841000043、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 2000031561386660000008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3401040160001033928 五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的议案》,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怀远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
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安徽壹石通材料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科技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52120180807779529 活期存款 59,362,606.33
司 营业部
安徽壹石通材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科技股份有限公 公司怀远支行 181262812773 活期存款 79,507,836.76
司
安徽壹石通材料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
科技股份有限公 公司蚌埠怀远支行 520735145841000043 活期存款 31,297,754.50
司
安徽壹石通材料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
科技股份有限公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315613866600000081 活期存款 71,335.02
司 司怀远支行
安徽壹石通材料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科技股份有限公 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3401040160001033928 活期存款 104,908,665.01
司
合计 275,148,197.62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 93,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
管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存在 10,000,000.00 元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76.1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93.36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8202 号)。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及资金情况如下:
预期年化
单位 产品类型 金额(元) 起始日 到期日 收益类型
收益率
中国银
七天通知
行怀远 10,000,000.00 2021/9/16 - 1.85% 固定收益
存款
支行
备注:七天通知存款,周期为七天,到期后自动开始新的周期,故无固定的到期日。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8,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