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1-014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上述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
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