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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733:壹石通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1-11-05

688733:壹石通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11 月


                目 录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5
  议案一:关于拟与怀远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5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公司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核对,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及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全称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及行程码检查,体温正常且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者方可参会,请予以配合。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1 年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6)。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15:30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 10 号 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学鑫先生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拟与怀远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拟与怀远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满足下游市场需求,扩大电子通信用功能粉体材料产品的产能,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在怀远县投资建设电子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并就拟建设项目与怀远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拟在怀远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电子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主要生产电子通信用功能粉体材料、电子级氧化铝等产品,并就相关项目建设与怀远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约 35,000 万元人民币,项目用地面积约 150 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怀远县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怀远县榴城镇禹都大道 501 号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怀远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怀远县人民政府

  乙方: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用地

  1、位置和面积:项目位于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西侧,项目用地面积约 150亩,具体以项目用地平面界址四至坐标图和产权登记证书为准。


  2、土地用途、权属性质及使用年限:该项目为工业出让用地,出让期限 50年(具体以产权登记证书为准),产业类型为制造业。

  3、取得方式:乙方将通过在产权交易中心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依法受让上述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等资产的所有权。

  4、付款方式:乙方按照二级市场转让的相关要求支付款项。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生产电子通信用功能粉体材料(高纯高功能化二氧化硅、球形二氧化硅、亚微米球形二氧化硅、低α射线球形二氧化硅)、电子级氧化铝(高纯超细氧化铝、低α射线球形氧化铝)等产品。

  2、项目投资总额:约 3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 30,000
万元人民币,并受让甲方指定主体怀远县中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对应土地及地上建筑等资产。

  (四)项目建设

  1、建设工期:18 个月,项目须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开工建设,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竣工投产。

  2、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 200 万元人民币。

  (五)双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为加快项目建设进程,甲方为乙方指定项目帮办员,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注册、规划、用地、施工许可等开、竣工及投产前的一切手续。

  (2)甲方将给予乙方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贷款贴息、高管团队/股权激励对象经济贡献奖励、研发费用补贴等优惠政策。

  2、乙方

  (1)依法享受本协议项下国家、安徽省以及甲方提供的相关服务,依法享受本协议项下国家、安徽省以及甲方有关的优惠政策。

  (2)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投资强度和规划指标,如期完成本项目的建设、验收和营业。

  (3)项目投产后,相关经济指标满足本协议规定的要求。

  (4)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建设工程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成后符合环境
保护、安全生产、消防、人防、能耗、地震、气象、交通等有关要求。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电子通信用功能粉体材料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并将按照项目资金实际需求分批落实到位,不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考虑到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宏观政策风险和市场波动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或下游市场及行业发展不及预期,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但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土地使用权将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最终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以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本次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及日常事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商务谈判、项目进度管理、资金使用、签署相关合同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投资实施完成或终止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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