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中”、“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于 2021年 3 月 31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
核同意,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21〕2822 号文同意注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联合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联合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针对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资格进行核查,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0 年 8 月 15 日,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0 年 9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议案。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1 年 3 月 31 日,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委 2021
年第 23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第 23 次会议已经审议同意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2021 年 8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2 号),同意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的相关方案如下:
(一)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对象须为符合《业务指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 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 或其下属企业;
3、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 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4、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5、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
6、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战略投资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确定本 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如下:
序号 名称 机构类型 限售期限
1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24 个月
2 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24 个月
华泰同益中家园 1 号科创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
3 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 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2 个月
计划
根据《业务指引》第六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 1 亿股的,战略投资者应不超过 10 名的规定,本次发行向上述 3 名战略投资者进行配售符合《业务指引》第六条的规定。
(二)战略配售的参与规模
1、根据《业务指引》要求,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创新”)、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投资”)将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2%至 5%的股票,最终跟投比例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 1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
元;
(2)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
(3)发行规模 20 亿元以上、不足 5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但不超过人
民币 1 亿元;
(4)发行规模 50 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 2%,但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具体跟投金额将在 2021 年 9 月 27 日(T-2 日)发行价格确定后明确。
华泰创新、安信投资初始跟投比例分别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5.00%,即2,808,335 股。因联合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进行调整。
2、华泰同益中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 10.00%,即 5,616,670 股,同时参与认购规模上
限(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不超过 3,400 万元。
3、本次共有 3 名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1,233,34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符合《实施办法》、《业务指引》中对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应不超过 10 名,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的要求。
三、关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合规性
(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对象的主体资格
1、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颖
设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1 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楼 15 层 1501
注册资本:35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描述: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框架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股权等另类投资业务。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核查,华泰创新系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其经营资金均系自有资金,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不存在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亦未担任任何私募基金管理人。因此,华泰创新不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管理人,无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2)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科创板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发行人的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其他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是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具有作为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资格。
(3)关联关系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泰创新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4)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华泰创新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经核查华泰创新的书面承诺、与发行人签订的战略配售协议,华泰创新承诺参与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是本次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5)相关承诺
根据《实施办法》《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华泰创新已就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出具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主体资格,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依法履行内外部批准程序。
二、本公司为本次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本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三、本公司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
四、本公司与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五、本公司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本公司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六、本公司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另类投资子公司,属于自营投资机构。本公司完全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新股申购,不涉及使用产品募集资金或私募备案等事宜。
七、本公司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八、本公司开立专用证券账户存放获配股票,并与本公司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资管等其他业务的证券有效隔离、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不与其他业务进行混合操作。上述专用证券账户只能用于在限售期届满后卖出或者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出和收回获配股票,不买入股票或者其他证券。因上市公司实施配股、转增股本的除外。
九、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合同规定禁止或限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十、本公司已就本次战略配售的核查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隐瞒、虛假和重大遗漏,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3 楼 A10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9GY36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01-14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安信投资 100%的股权,安信投资系安信证券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安信证券直接持有安信投资 100%的股权,系安信投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科创板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发行人的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其他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投资”)为安信证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可以从事科创板跟投业务,具备战略投资者配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