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江苏华泰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华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道丰”)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6,894,512 股,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 4.99998%,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合计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江苏华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道丰发来的《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到 5%以下的告知函》以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江苏华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道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
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公司名称:江苏华泰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 11 号动漫大厦 B 座 2 楼 203 室
认缴资本:250,005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12-30
执行事务合伙人: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59.9988%;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 39.9992%;南京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0012%;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0.000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1MDPMJ3C
经营范围:战略新兴产业投资;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公司名称: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迴龙桥 15-1 号
认缴资本:1,154.43876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12-25
执行事务合伙人:贾红刚
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陈刚持股 22.8090%;贾红刚持股 16.7238%;张薇持股 8.5362%;马仁敏持股 7.6222%;沈晓磊持股 7.5362%;张琛持股 7.5245%;赵耿龙持股6.5796%;何晖持股4.7263%;陆殷华持股4.1656%;邱莹莹持股2.9965%;殷晓磊持股 2.9871%;方略持股 2.1521%;郑强持股 1.8809%;邓磊持股 1.7668%;俞克持股 0.9558%;周明持股 0.5808%;陈淼持股 0.456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MA1MDBK589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信息咨询(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数量 变动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份种类
(股) (%)
2023年5月8
江苏华泰 集中竞价 日-2023 年 5 人民币普通股 329,488 0.2389
月 17 日
南京道丰 - - - -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在本次股份权益变动前,江苏华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道丰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7,22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389%。
江苏华泰于 2023 年 5 月 8 日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329,488 股,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道丰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股份权益变动后,江苏华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道丰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减少至6,894,51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江苏华泰 7,014,000 5.0866 6,684,512 4.8477
南京道丰 210,000 0.1523 210,000 0.1523
合计 7,224,000 5.2389 6,894,512 4.99998
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和五位小数。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