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 5%以下的权益变
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赣州常春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春新优”)及其一致行动人潘世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6,464,000 股,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 4.69%,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合计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常春新优及其一致行动人潘世明先生发来的《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到 5%以下的告知函》以
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常春新优及其一致行动人潘世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公司名称:赣州常春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2 号楼 1303-033
室
注册资本:4,02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10-09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常春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赣州协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9.5025%,深圳常春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49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882045X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姓名:潘世明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数量 变动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份种类
(股) (%)
2022 年 12 月
常春新优 大宗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586,000 0.42
29 日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在本次股份转让变动前,常春新优及其一致行动人潘世明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7,0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
常春新优于2022年12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86,000股,
其一致行动人潘世明先生未进行减持。本次股份权益变动后,常春新优及其一致行动人潘世明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减少至 6,464,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9%,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常春新优 5,683,500 4.12 5,097,500 3.70
潘世明 1,366,500 0.99 1,366,500 0.99
合计 7,050,000 5.11 6,464,000 4.69
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1 日